在進行非開挖管道修復工程之前,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進行現場勘查,對被修復管道的位置、規格、長度、材質、使用年限、施工期、回填材料等進行認真核對。同時還應督促施工單位提供施工方案及技術資料,包括管道修復方式、施工方案、施工設備和器械的選擇,以及施工人員資質等。
在非開挖管道修復過程中,監理應對施工單位進行全程監督,重點檢查修復過程中是否存在新的破壞、管道接口處是否密封、修復施工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等情況。同時施工單位應保證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,并根據現場情況相應提出管道修復施工方案,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,并按圖紙施工、材料用量明細表核算施工進度。
完成非開挖管道修復工程后,需進行施工后驗收。驗收內容應包括修復質量、修復效果、管道無泄漏情況、表面平整度、材料用量、施工文明、安全生產等情況,并根據驗收結果進行評定。若施工不合格,要求施工方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,直至合格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