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強對排污企業和個人的監管,實行嚴格的處罰制度,對超標排污的企業和個人進行重罰。成立治理組織,加強對河道信息的監控和數據的統計,實現及時響應和快速處理。
對于平陽河道水污染嚴重的區域進行建設,建立下水管網,增設雨水花園和截污溝,以此達到減少排放和處理廢水的目的。對于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城市進行增設污水處理設施,控制廢水排放的濃度,把不能排放的污水進行集中處理。
通過媒體宣傳、政府主辦的活動等方式,普及環保知識,讓大眾從個人做起,做到關注環境、愛護環境,減少對環境的污染。同時,加強對涉環產業領域人員的教育和培訓,提高其環保意識和技能。在全社會形成共同關注環境治理和共同努力環保的良好氛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