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水處理是指將廢水中的污染物控制在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以內,使其可以安全地排放到自然環境中。福清市采用了以下幾種基本方法來處理污水:
生物處理法是利用微生物代謝作用,將污水中的有機物質通過生化反應轉化為無機物質的方法。福清市的污水處理廠采用了活性污泥法、MBBR法等生物處理工藝。
物理化學處理法包括沉淀、過濾、吸附、氧化還原等技術,主要用于處理養殖廢水等含有懸浮物和重金屬污染的污水。
混合處理法是采用生物處理法和物理化學處理法相結合的方法,可以適用于各種復雜的廢水處理。
福清市的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如下:
對進水進行除砂、除油、初次篩除等預處理工作,以減輕后續處理設備的負擔。
將進水送入生化池中,通過給予空氧攪拌,使污水中的有機物質被微生物利用并分解。
將經過一級生化處理的污水進入二級生化池,再次進行空氧攪拌和微生物分解反應,以提高處理效果并達到國家排放標準。
經過生化反應后的污水加入凝聚劑,將污水中的懸浮物質、重金屬等雜質通過沉淀、過濾等方式分離出來,凈化污水,并達到國家排放標準。